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(guī)定,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、海關總署決定聯(lián)合對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法檢目錄》)進行調整,取消對涉及紡織和化礦等類別的235個HS編碼(詳見附件)項下商品的紛出口檢驗檢疫監(jiān)管。
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
2012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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